46年前我为了初恋,放弃知青返城机会,开启我酸甜苦辣人生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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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白鹭湖姑娘 素材/孙玉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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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出生在江西一个小县城,今年66岁,母亲在我4岁那年死于难产,没多久父亲给我找了个后妈,几年后我又有了2个妹妹、1个弟弟。

继母虽然是个乡下姑娘,但长的挺标致,估计当年也就是看中我父亲是个工人的缘故,才决定嫁给他的吧,否则我父亲要长相没长相,要钱没钱,还拖着年幼的我,实在是没有吸引人的地方啊。

老话讲:一人不喝酒,二人不赌钱,但印象中父亲就是爱喝酒,上班累了回来喝几口,说是解乏;闲的没事喝酒,说是消除寂寞,总之,每次喝酒都能找出诸多理由。

父亲平时话不多,但一杯酒下肚,就喋喋不休,为此继母一看到父亲端酒杯就皱眉头,但她自己那时候也没正式工作,就靠糊火柴盒贴补家用,说话没分量。

继母性格温和,对我也挺好的,我那时候长的又瘦又小,但她没嫌弃我,每次外出担心我一个人在家不安全,她都会用一条宽的布腰带,将我背在背上,走到哪,带到哪。

继母的举动让街坊四邻都替我感到幸运。但随着弟弟妹妹们的出生,我在父母心目中的分量似乎大打折扣。

因为我是家中的老大,后来家务活基本都是我做(继母去做了环卫工),放学回来还得去附近一个炼油厂附近拣煤渣,寒风凛冽也要排队去打开水,回到家弟弟妹妹闯祸了,父亲第一个惩罚的人就是我。

有个星期天,我带着妹妹在门口跟小伙伴们跳皮筋,结果弟弟被门槛跘了一跤,把额头磕破了,顿时血流如注。

结果父亲不管三七二十一,大老远就朝我飞起一脚,直接把我踹倒在地,然后才转身抱着大哭中的弟弟,去卫生所包扎。

父亲那一脚踢的我腿肚子淤青一大块,好长时间用手一按还疼。

就在那天我半夜起来小解,听到继母跟父亲说话声,只听继母说道:“你下次再打,下手轻点,万一打坏了,你还得花钱给她瞧。老话讲,‘宁做茅坑板,不做别人家的前后晚’,你打她一顿是解气了,可别人看了会说‘有了后妈,就有后爹’,到时候责任都在我身上……”

后面断断续续的又说了许多话,我听了半懂不懂,但从那以后,只要我受气,我就把这笔账记在继母身上,感觉挨打跟她有很大关系,要不为啥父亲每次只打我,而不打弟弟妹妹他们呢?

因为我跟他们不是一娘所生,继母不是亲妈啊!

时隔多年,我对当年自己肤浅的认知感到羞愧,其实我挨打跟继母没有多大关系,至少她嫁进门以后,这个家才像个家的样子,至少在我惊慌失措步入青春期时,是继母给我耐心讲解和安抚……

转眼我初中毕业了,没多久正好赶上号召知识青年上山下乡。每天听着扩音喇叭慷慨激昂的口号声,我为之向往,我决定要离开这个家,投身到广阔天地中去锻炼自己。

所以我没跟父亲打招呼,就跟同学肖霞一起去报了名,回来才跟父亲说了一下情况。

记得父亲当时正在喝酒,本以为他会借着酒劲唠叨我几句,结果出乎我的预料,他闷着头又喝了一杯,啥也没说,然后倒头便睡。

那一刻我的心凉了,觉得自己在这个亲生父亲眼里根本一文不值。

至于继母,我在想,她有她的亲生儿女,说不定巴不得我早点离开家呢。

就这样,我带着逆反心理,毅然决然的投身于时代的热潮中。

我走的那天早上父亲和继母都去上班了,是大妹把我送到集中地点,直到汽车快要发动的时候,继母才气喘吁吁的跑过来,从口兜里掏出几个煮熟的鸡蛋,我接到手时还热乎乎的。

接着,继母又从贴身口兜拿出一个包裹的花手帕,打开后露出一些钞票和粮票,然后她用手指在嘴里沾了一下唾沫,点了几张递给我,笑着说:“想吃啥自己买,有空就回来。”

那一刻我鼻子一酸,想哭,刚刚还在嫉妒别人家的父母在送行,原来我自己也有啊!

我努力的眨眨眼,把即将夺眶而出的眼泪又憋进去了,开弓没有回头箭,我朝继母使劲的点点头,挤出一丝微笑。

我和肖霞被分在一个公社,但不是一个大队,刚开始去的时候,我们这帮初出茅庐的年轻人看到啥都是新鲜的。

当我们从车上下来,踏上这片土地时,望着绿油油的大块田地,有人兴奋的振臂高呼:“太好了!这么多的韭菜啊!我最爱吃的就是韭菜炒鸡蛋!”

话一出口,惹得旁边几个社员“哈哈”大笑,一个看上去50多岁的大娘说道:“傻孩子,这哪是韭菜啊,那是小麦。”

就这洋相出的,在村里留下了话巴,随后好长时间还被人动不动翻出来说说。

那时候我们真的是一群“四肢不勤、五谷不分”的娃娃兵。

但不久后,就让我们尝到什么叫“锅是铁打的”。

首先是住宿问题。

我所在的大队是个先进典型,听说好多人都想来,只不过当时村里没有知青集体宿舍,七八个男青年被安排在场队屋后面的一排土墙瓦顶的房子里。

为了保证我们女生的安全,我和其他3个小姑娘分别被安排在住房条件相对宽绰的农户家里。

而我成了刘大妈家的照顾对象。

刘大妈看上去五十多岁的样子,个头不高,面容有些沧桑,梳着“巴巴头”,一件洗的发白的宝蓝色大襟褂,在肩膀处周周正正的打着灰色补丁。

刘大妈对我很热情,忙不迭的将我行李扛进屋。

等我解开行李包,刘大妈一看就是两床不太厚的棉被和一些衣物,于是她皱皱眉对我说:“小孙,这被子太薄啊,我们这里冬天湿冷。”

我嘴里“哦哦”着,心想:我家6口人,总共也就那几床被子,却被我带来了两床,已经不错了。

随即,刘大妈安慰道:“没事,等今年早稻草晒干了,我给你做个‘草囊’铺在床下面,不比棉被差。”

后来我才知道,所谓的“草囊”,就是用几条麻袋缝合起来的大口袋,然后往里面装些干净的稻草,这样平铺在床板上,上面再放一床被絮,哪怕薄一点,也没事,冬天抗寒。

我虽然住着刘大妈家的房子,但我和他们不走同一道门,他们家的大门是那种双扇门,门板厚重,门朝南开。

而我住的那间屋是单扇门,门朝东,听刘大妈说,这间房原来是她婆婆住的,后来婆婆去世,就闲置下来了。

那时候的我不知道什么叫“怕”,只觉得一个人有属于自己的小天地,舒舒服服的一人一张床,没事看看小说也没人打扰,挺好。

安顿完后的第二天中午,刘大妈领着一个年轻人来了,她对我说道:“小孙,我让我家小四给你从门后面再加一道栓,这样安全点。”

我一听赶紧点头说“谢谢”。

只见那个叫“小四子”的年轻人,拿着木匠工具,三下五除二就给我做了个长木头门栓,怕我不会用,他还给我演示了一下。

门栓做好后,小四子又朝墙四周看了看,说:“等会儿我给你拿几张报纸过来,你把床贴着墙的部位,用报纸糊起来,要不往床上掉土渣子。”

我一看可不是嘛,因为没有蚊帐,又是土墙,看上去脏兮兮的。

接着不大会儿,小四子一手拿着一沓报纸,一手端着一只蓝边粗瓷碗进来了。

我不解的望着碗里的东西发愣,小四子笑着说:“这是浆糊,要不也没法贴上啊!”

我一听恍然大悟,不好意思的笑了。

从跟小四子交谈中,我得知他比我大3岁,于是后来我就叫他“四哥”。

因为跟刘大妈是一个生产队,所以每次一大早队长喊工的时候,我还想赖床时,刘大妈都会站在门口再喊我几声,直到我起床开门,她才离开。

慢慢的,我跟刘大妈一家熟悉了,后来得知他们老两口有4个儿子,没有女儿,老大、老二都成家了,在村西头住,老三退伍回来被市郊一家招了上门女婿,四哥是他们最小的儿子。

刘大伯人也好,是大队豆腐坊的师傅。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,百姓餐桌上能出现一碗豆腐或者千张干子,不是家中来客人了,就是逢年过节,平时很少有这个待遇。

正式参加劳动生产后,真的给我们这帮年轻人一个“下马威”。

因为我下放的村庄地处江淮之间的丘陵地区,那里是鱼米之乡,产双季稻,除了有大小麦,还有油菜和棉花。

要说在旱地锄杂草这活我不在乎,虽然火辣辣的太阳晒的人满头大汗,但只要锄头放平,眼盯紧点别大意,不伤棉花苗就行。

可水田插秧就不轻松了!我下乡第一年没过过多久,就赶上了插早稻秧苗的季节。

当我挽起裤腿走进水田时,虽然春寒料峭有点冻腿,但感觉挺好玩,就像小时候雨天玩水一样兴奋。

可插秧是个技术活,要求秧苗笔直,1米2宽的一趟秧必须是8棵,多一棵、少一棵都不行。

除了技术上严格要求外,插秧被社员们称呼为“倒爬”,弯腰撅腚手脚不停,好不容易想直起腰歇一会儿,可看到别人都插到后面了,跟我离一大截,我也不好意思总站着,只能埋头接着干。

所以晚上收工回来,腰就像折了一样,大腿上的肌肉乱跳,连晚饭都不想做。

插晚稻秧更难受,在当地被叫做“双抢”,即抢收抢种的意思。

关键“双抢”从7月中旬开始,一直要持续到立秋后,正是一年中最炎热的季节。

那时候病虫害少,水稻几乎不打农药,所以水田里好多蚂蟥。

只要一下田,成群的蚂蟥就闻到肉味了,蜂拥而至,一旦感到腿痒,肯定是蚂蟥趴在腿上在吸血,而且不是一只。

刚开始我不知道怎么才能迅速把蚂蟥从腿上拽下来,后来一起干活的婶子大妈们告诉我,先使劲的照着蚂蟥拍打一下,再用手拽就下来了。

当然,被蚂蟥吸完后,腿上会继续流血,据说蚂蟥吸多少血下肚,就要流多少血出来。

我那时候恨透这些“吸血鬼”了!但没办法,立志要跟贫下中农同甘苦。

有天晚上插秧回来,听到刘大妈敲门喊我名字,开门一看,只见她手里拿着一双长筒布套,说让我插秧下田前绑在腿上,这样可以防御蚂蟥的叮咬。

原来是刘大妈用旧衣服裁剪下来,一针一线缝制而成的。

那一刻我仿佛得到久违的母爱。

四哥平时没事不跟我说话,看上去酷酷的样子,他最喜欢穿的一身衣服就是一套深绿色军装,还有一顶军帽,估计是他三哥送给他的。

别看四哥话不多,但人缘好,经常有一帮小年轻人找到家里来玩,他们有会吹笛子和口琴的,还有会拉二胡的,有几个姑娘唱歌的声音如百灵鸟。

原来,四哥是大队宣传队的成员,他们经常一起演出。

那时候的农村文化娱乐生活,除了看露天电影,就是群众文艺演出。

当然,这些也不是经常性的,而且只有我们大队有,肖霞他们还得往我们村跑来看。

每次演出,四哥都是男一号,演的逼真自然,简直比电影里的战斗英雄长的都帅气,演出一结束,我鼓掌把巴掌都拍红了!

后来在四哥的引荐下,我也成了合唱队的成员。那时候为了排练,我们是可以脱产的,而且不算旷工。

每次演出前化完妆,我对着镜子看自己,越看越好看,连晚饭都不敢吃,害怕把妆弄花了。

第 一次演出回来,我得到了四哥的表扬,四哥夸我台风好,不紧张,我高兴的偷笑好多次。

虽然劳动生产辛苦,但通过大半年时间的锻炼,我也不叫苦叫累了,反而觉得很有意思。

那时候肖霞特别羡慕我,说我遇到刘大妈一家人非常幸运,她住在那家不如我。

本来国庆节大队放我们知青几天假可以回去的,但我一是囊中羞涩,其次也不太恋家,所以没回去。

结果等肖霞回来后,她给我拿来了用罐头瓶装着的冰糖,她说是我继母让妹妹送去,让她捎过来的。

冰糖含在嘴里,甜在心里

有一天四哥给我送过来好几本书,然后告诉我他要参军去了,12月底就走。

我闻听居然第一反应就是对他有点恋恋不舍,不过他好像没发现端倪,而是跟平时一样,笑着嘱咐我道:“好好锻炼,争取年终评上‘劳动模范’!”

我当时难为情的低下头,答非所问的道:“四哥,到部队后能给我写信吗?”

四哥听到这,先是一愣,随后大大方方的回答道:“当然可以,不过别见笑哈,我字写的不好看,我只是小学毕业。”

也就是后来我跟四哥鸿雁传书,让我对他的感情一次又一次的升华,到后来我不再称呼他为“四哥”,而是“昌哥”。

因为四哥的大名叫“刘平昌”,当然,他也从喊我“孙玉芳同志”,转变成“芳妹”。

就这样,我和四哥慢慢的成了一对恋人,麻辣滚烫的那种,以至于后来我放弃返城的机会,决定跟着四哥扎根农村,开启了别一样的人生

(考虑到篇幅太长,我决定分两部分写,未完待续!)

(本文写于2024年3月1日早上6:20分,仅代表撰稿人的个人观点,不对内容真实性负责,若有雷同,纯属巧合,网图侵删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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