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A+
玉溪中支和谐“不约而同”
在近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中,一场场诉讼背后,玉溪中支和谐“不约而同”地演绎了一幕幕公平正义的篇章。
“德叔”的遗产纠纷:法律的平等面前
“德叔”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,因无儿无女,将遗产赠与了侄女“小华”。然而,老人的兄弟“老三”却以“小华”并非“德叔”法定继承人为由,要求分割遗产。
玉溪中支承办法官“王敏”在审理时,坚持以法律为准绳,查明事实后认定以下几点:
* 根据《继承法》规定,“小华”并非“德叔”的法定继承人。
* “德叔”在生前已通过遗嘱将遗产赠与“小华”。
* 遗嘱经过公证,具有法律效力。
经过综合考量,王法官最终判决“德叔”的遗产归“小华”所有,维护了老人的遗嘱自由和法律的平等。
“丽丽”的婚姻纠纷:家事审判的人情味
“丽丽”与丈夫“张伟”结婚多年,因性格不合,感情破裂。双方均要求离婚,但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却分歧严重。
玉溪中支特邀心理咨询师“李芳”介入调解,深入了解双方情况,耐心疏导夫妻矛盾。在李芳的帮助下,“丽丽”和“张伟”逐渐放下芥蒂,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问题。
最终,双方达成协议,和平离婚,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也得到妥善处理。李芳暖心的调解,让家事审判充满人情味,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。
“王老板”的合同纠纷:商事审判的公正严明
“王老板”的电动车公司与“李老板”的电机供应商签订了一份合同。但在电机交付后,“王老板”发现电机存在质量问题,拒绝支付尾款。
玉溪中支承办法官“陈伟”在审理时,全面审查证据,并委托鉴定机构对电机进行检测。鉴定结果证实,电机确实存在质量问题。
陈法官依法判决电机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,并赔偿“王老板”的损失。这一公正严明的判决,维护了商事交易的秩序,保障了企业家的合法利益。
和谐办案,不约而同
王敏、李芳、陈伟等玉溪中支的法官在履行司法职责时,表现出一致的办案理念:
* 始终坚持司法公正:不偏不倚,依法裁判,维护法律的权威。
* 注重人文关怀:深入了解当事人情况,设身处地,化解矛盾。
* 追求标本兼治:不仅解决纠纷,还通过裁判文书和法庭教育,引导社会向善。
玉溪中支法官们不约而同的和谐办案,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、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。他们的精神和理念,也必将激励更多司法工作者不断前行,书写司法公正的新篇章。